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央视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记者到分宜县法院采访报道
作者:分宜县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5-08-11 08:53:0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8月4日至7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记者朱咏梅、摄影记者方玉全来到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对该院刑事审判庭彭法官承办的一起“重金求子”诈骗案进行采访报道。

  被告人张三(男)、李四(女)系夫妻关系,在该县某街边经营“酸辣粉”店。2014年11月,被告人的老乡李某来到二被告人的店里,将两台电脑语音电话设备放在店里,并告知可以用该设备赚到很多钱。被告人张三、李四便使用电脑语音电话设备,向贵州、山西等地不特定多数人拨打“重金求子”语音电话,由被告人李四冒充“香港富婆李萍”,谎称其丈夫没有生育能力,欲重金求子;被告人张三冒充“王律师”分别接听电话,要求对方支付“诚意金”至指定账户。期间共骗得受害人陈某、程某等人财物人民币3300元。经核查,被告人张三、李四共拨打语音诈骗电话至少1020次。2014年12月10日,二被告人因群拨语音诈骗电话造成中国联通网络公司新余市分公司分宜县某片区严重网络阻塞,公安民警根据报案在二被告人店内将其抓获,当场查获电脑、手机卡、记录本、发射设备等作案工具。

  该院承办法官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李四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向不特定人拨打诈骗语音电话1020人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未遂)罪,情节严重。但考虑到张三、李四二人系初犯,诈骗金额较少,悔罪态度较好,且李四在作案过程中起作用相对较小,夫妻二人家中尚有老小需要照顾,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三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李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两被告均被判决并处罚金10000元上缴国库。

  央视记者在该院采访期间,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详细安排部署采访工作,积极抽调专人配合拍摄,并按照央视记者的流程设计,及时与刑侦大队、看守所、联通公司等进行沟通,妥善沟通联系安排采访时间,确保了采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

  为期4天的拍摄时间,央视记者对该院案多人少、办案法官压力大的现状深有感触,也被该院民商事案件80%以上的调撤率、法院文化建设法官乐队建设的生机勃发以及老干部工作的亮点纷呈深深震撼,对该院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与此同时,央视记者精益求精、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也让该院协助拍摄的法官们深深感动。拍摄期间正逢南方三伏天,央视记者都来不及适用高温炎热的天气就马上投入工作,每天头顶烈日,在近40度的高温下往返于驻地、法院、刑侦大队、看守所、联通公司及事发地点,全面、真实、多角度地采访拍摄,不放过任何一丝案情。为保证录制效果,央视记者坚决不开空调、风扇,以确保达到最佳音效。不论是采访办案民警、承办法官还是被告人,央视记者都以最真诚的态度事先与之沟通,以消除被采访对象的紧张情绪,甚至实现了被告人主动以自身教训向公众强调遵法守法意义重大的效果。

  本次拍摄经后期编辑制作后,将于近期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播出。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