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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成果显著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贇  发布时间:2015-07-23 16:11:0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自2014年10月份以来,渝水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转变执行方法,强化执行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果,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有效落实。据悉,该院开展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工作以来,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040人次,其中自然人994人次,法人及其他组织46人次,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不仅打击了一批久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们的嚣张气焰,同时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2014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失信被执行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的发布有针对性。该院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的原则,对已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件进行分析,并综合该类案件的执行效果,发现该类案件被执行人大都是因为不能向银行贷款或者是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而主动到法院履行,因此,该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发布优先针对那些经常有生意往来或经常长途外出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与此同时,该院针对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一年以上未结的案件、涉民生、涉金融、涉信访的案件的被执行人也优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无机可乘。

  宣传方式的多样化。为了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该院积极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在公园、广场、商业街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进行现场宣传;二是通过公交传媒工具、微信平台公布了几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通过《新余日报》、《新余晚报》公布了两批近百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三是通过该院与渝水区精神文明办信息发布平台不间断发布更新被执行人的信息。同时公布的还有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未履行标的金额、失信情形、执行案号等信息,使新余本地市民一目了然地了解“老赖”的基本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老赖”的强大声势。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了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该院还与本地银行等主要债权人合作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制作宣传手册,目前已与农业银行发布一期,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也已有合作发布意向。该院还与公安机关加强合作,通过高科技手段定位和侦查,及时掌握被失信执行人消费动态和行踪。同时该院的这项工作还积极争取地方人大的支持。在渝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在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对该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项工作表示肯定,代表们普遍认为此举对老赖的失信行为具有震慑作用,对构建诚信社会具有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