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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督查组督导检查新余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黄艳君 分宜县法院 刘懿  发布时间:2015-07-21 08:29:44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7月15-17日,以省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志坚为组长的督查组一行在新余,督导检查新余市两级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15日上午,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新余中院就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所作的工作汇报。新余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星汇报了全市法院的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专项活动执行积案清理任务完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落实以及打击拒执犯罪等工作开展情况。随后,督查组抽检了新余两级法院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执结或化解的“四类”(包括一年以上未结、民生、金融、信访)共141件案件卷宗,对应检查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落实和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情况。

  检查期间,督查组到渝水区法院、分宜法院实地参观检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落实情况,充分肯定了两个法院利用电子大屏幕在闹市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工作。

在听取汇报、案卷抽查、网上核查、以及实地检查等工作结束后,17日上午,督查组在分宜法院就检查的情况向新余两级法院当场进行反馈。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参加了意见反馈会。

  省高院督导组首先对抽检案件进行了反馈点评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督导组组长、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罗志坚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新余两级法院在“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活动中做到了思想认识高、工作态度严肃端正、领导重视程度高;在案件质量上水平较高、质量过硬、规范化程度高,并对分宜县法院执行局在终结本次程序案件中采取的批量“四查”方法进行了肯定,认为批量“四查”的方式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执行资源。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工作,罗志坚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将此次反馈会的会议内容及精神做好汇报。二是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对纳入专项活动范围的每一件案件认真复查,切实做好信息核录补录工作,认真落实网上办案各项要求,完善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做好迎接最高院检查的准备。三是要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四是要规范执行行为。充分运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严厉打击拒执罪。五是要加大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执行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行水平。

  最后,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做了重要讲话,并向督导组表态,新余市两级法院对督导组反馈的各项问题会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并继续做好“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执行活动各项工作,做好迎接上级法院再次检查的准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