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香港富婆“重金求子” 设陷阱诈骗被判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彭兵云 发布时间:2015-07-16 14: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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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利用语音设备群发信息,打着“重金求子”的幌子进行诈骗。7月16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江某、张某诈骗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两被告均被判决并处罚金10000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江某、张某系夫妻关系,在江西省分宜县某街边经营“酸辣粉”店。2014年11月,被告人的老乡李某来到二被告人的店里,将两台电脑语音电话设备放在店里,并告知可以用该设备赚到很多钱。被告人江某、张某便使用电脑语音电话设备,向贵州、山西等地不特定多数人拨打“重金求子”语音电话,由被告人张某冒充“香港富婆李萍”,谎称其丈夫没有生育能力,欲重金求子;被告人江某冒充“王律师”分别接听电话,要求对方支付“诚意金”至指定账户。期间共骗得受害人陈某、程某等人财物人民币3300元。经核查,被告人江某、张某共拨打语音诈骗电话至少1020次。2014年12月10日,二被告人因群拨语音诈骗电话造成中国联通网络公司新余市分公司分宜县城东小区严重网络阻塞,公安民警根据报案在二被告人店内将其抓获,当场查获电脑、手机卡、记录本、发射设备等作案工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张某利用电信技术手段向不特定人拨打诈骗语音电话1020人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未遂)罪,严重情节。但在作案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所起作用相对较小。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