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盗奔驰宝马车反光镜镜片 作案后留QQ索财被判刑罚
作者:渝水区人民法院 朱秋凤 发布时间:2015-07-13 1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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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两小贼一个月内连续盗窃6次,专盗奔弛、宝马车反光镜镜片,事后均留下QQ号码向失主索财。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一被告人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上缴国库;另一被告人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2014年12月24日晚,被告人宁某、廖某窜至新余市毓秀大道绿景水岸小区旁一茶楼,将停在此处的一辆白色奔驰C200型旅行商务车左右反光镜镜片盗走。2014年12月27日晚,被告人宁某、廖某窜至新余市仙来新城廖家管理处丽园小区,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宝马X5型小车左右反光镜镜片盗走。2015年1月4日晚,被告人宁某、廖某窜至新余市分宜县维也纳酒店门口,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奔驰C200L型小车的一块反光镜镜片盗走。2015年1月7日晚,被告人廖某和杨某(另案处理)在与被告人宁某商量后,由被告人廖某和杨某窜至新余市通济小学,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宝马X1小车的左右反光镜镜片盗走。2015年1月7日晚,被告人廖某和杨某在与被告人宁某商量后,由被告人廖某和杨某窜至新余市南湖公园小区,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奔驰ML350小车的左右反光镜镜片盗走。2015年1月8日凌晨,被告人廖某和杨某在与被告人宁某商量后,由被告人廖某和杨某窜至新余市南湖公园小区,将停放在此处的一辆宝马740小车的左右反光镜镜片盗走。每次盗窃完均在车上留下写有QQ的纸条,向失主索要钱财赎回镜片。其中有三位失主通过QQ跟宁某联系上,按其要求汇款或给电话卡充值,但并未拿回反光镜镜片。经鉴定,被盗反光镜镜片价值31617.44元。2015年1月8日,公安人员抓获了被告人宁某,同时在被告人宁某的协助下,抓获了被告人廖某及杨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廖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盗窃作案,窃得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1617.4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宁某、廖某犯罪时尚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宁某归案后,能够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宁某、廖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