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盗窃变压器铜线难逃法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彭兵云 发布时间:2015-07-13 1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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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疯狂盗窃变压器铜线,次数多达近30起。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春某、谢某盗窃案作出判决,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零八个月、六年和四年零八个月,均并处罚金。
2013年起,江西省分宜县境内接连发生变压器铜线被盗案,二十几台变压器里的铜钱,不翼而飞,只剩下残破不堪的外壳,分宜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组织警力调查摸底,通过缜密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于2014年6月13日将刘某、春某、谢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春某是同村村民,春某与谢某系初中同学,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三人有分有合先后26次窜至分宜县分宜镇、城西工业园、钤山镇、凤阳乡、洋江镇等地盗窃变压器内的铜线、电缆线及中频机、配电柜内的铜板等物,然后将铜线、铜板、电缆线买给宜春从事废品收购的钟金根,从中获利。其中被告人刘某参与盗窃26次,价值人民币173188元,被告人春某参与盗窃25次,价值人民币169438元,被告人谢某参与盗窃19次,价值人民币14050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三被告人多次盗窃,且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致使他人财物造成重大损失,依法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