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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5年7月15日9: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杨美权等与新余市锋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7-10 10:23:49 打印 字号: | |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5年7月15日9: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杨美权等与新余市锋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2015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