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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执行局督办县法院执行工作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懿  发布时间:2015-06-30 17:03:44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6月2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钟永洪一行至分宜县法院督办“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回头看”工作。

  钟永洪强调,在此次“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回头看”工作中,分宜法院要根据《赣高法[2015]84号》、《赣高法[2015]94号》及《余中法执明传[2015]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以下内容:

  一是在专项活动台账方面,要按时报送台账,及时纠正积案清理数据,严格按照拟清理案件的范围报送台账;全面核查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

  二是在案件系统录入方面,要对已录入案件进行核实、纠错,对未录入案件及时补录。执行案件数据核录补录工作将于2015年6月30日结束,要在此之前抓紧抓好最后阶段的核录补录工作,为下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在失信名单制度落实方面,要依法明确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形,按照法定程序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规范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符合情形的失信被执行人,要及时依法将其有关信息从实行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

  四是在专项活动终本案件管理方面,要认真开展终本案件“四查”工作,及时将“四查”信息录入案件管理系统中的“执行日志”中,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终本”结案,不得随意对专项活动交办的案件进行“终本”结案。

  五是在提高专项活动清理效力方面,要深刻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大清理积案力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六是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好移送标准和规范移送程序,强化证件搜集工作,加强横向和内部协调沟通,加强舆论宣传。

  七是在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方面,要重视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建设,要将专项活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要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执行方案制度,要强化综治考评意识。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