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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让他倍感欣慰,让他展开笑颜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5-06-29 10:55:24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谢谢谢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麻烦了,法官同志”,拿到赔偿款的黄东方终于展开了笑颜。

  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黄南北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分宜县双林镇的一段村路上撞到了正在走路的黄东方,致使黄东方受伤住院。随后,分宜县交警大队认定黄南北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黄东方不承担责任。黄东方因该次事故住院11天,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8000余元。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故黄东方诉至分宜县人民法院。

  该案承办人钟法官找到双方进行调解,直言本案是一次小的交通事故,系由被告黄南北不小心导致,念在双方一个住在洞村,一个住在双林,都是附近乡镇的两个人,双方各让一步,小事化了即可。原告黄东方也是个老实人,他同意只主张5500元的医疗费,放弃其它诉讼请求;无奈被告黄南北因经商失败,一时之间无法拿出5500元。在进行“背靠背”调解工作时,钟法官得知被告黄南北有一个女儿黄男,经济条件不错。于是钟法官提出给黄男打一个电话,一开始黄南北觉得不好意思麻烦女儿,后来还是同意法官问问看。接通电话后,黄男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帮父亲这个忙。

  调解协议签好后的第二天黄南北就将5500元赔偿款送到了法院,嘴里还在念叨麻烦女儿了。承办法官再次宽慰他,让他放下过去“大老板”的光环,好好跟家人沟通,接受家人的帮助。听了法官的一席话,黄南北心服口服,也对女儿的帮助倍感欣慰。(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