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办案彰显法治的进步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5-06-25 16: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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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五年前,我通过公务员考试幸运地成为了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我终于能有资格拿起法槌审判案件了,内心无比骄傲。然而,开始独立办案的我最怕的莫过于承办的案件被某些领导“过问”。因为,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法科青年而言,内心总是充满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公正的敬仰,而有些“过问”却常常打乱自己的办案思路,有时真感觉为难。
记得我在办理一件离婚案件时,就有接到“过问”电话,想向我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表示希望能多照顾一下女方的利益。其实,说实话,有过基层办案经验的法官都知道,我们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原则上都会适当照顾女方及小孩的利益,这也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司法关怀。但经某些人的“过问”,似乎就有些“变味”了。可能最终的裁判结果确实照顾到了女方的利益,但包括女方当事人在内的所有“过问”人员,往往误认为这就是“过问”后的结果。一旦这种误解被扩散,势必对法官独立办案造成巨大压力,也从另一方面影响司法的公信力,激起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不满。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领导的“过问”,不论是为了了解案情还是为了些许“关照”亦或是表达某些“旨意”,都对承办法官造成了一定的思想包袱,让法官在居间裁判时不再那么从容与淡定,甚至会有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审理进程。如果让一方当事人知晓,可能会进一步引发不必要的缠访闹访事件,直接损害司法公信力。
2012年,我们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干扰干警独立办案的规定》,明确了领导及普通干警严禁过问、干预承办人独立办案,禁止一切人情案、关系案等,表明任何人违反该规定,都将受到纪律处分。自从该规定实施以来,所有干警都认真遵照执行,哪怕是亲朋好友的案件过来,都以“请相信法律,法官会公正办案”一一进行答复,不再给承办法官“添麻烦”。同事们越来越感觉到,如今办案,少了份“犹豫”,多了份“自信”。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新时期,党和国家更加注重法治建设,各级各地政府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而随着司法规范化的进一步深化和阳关司法平台的打造,法院工作也更加公开透明。与此同时,各种“过问”不见了,独立办案的法官,也更加坚定的依法裁判,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未来的法官将会以更加独立的角色,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努力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