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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积极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黄艳君  发布时间:2015-06-23 15:28:10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自去年10月份新余中院开通全省法院司法网络查控系统以来,该院积极通过该系统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截止今年6月18日,共查询131人次,查询到金额大于0的银行账户774个,总金额109278337.37元;成功冻结冻结银行账户70个,冻结金额2640828.94元。

  今年6月份,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通,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控制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弥补了省司法网络查控只能查控本省范围的不足,极大地方便了执行工作,减轻了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

  新余中院积极运用这两个查控系统,要求承办人对未结的案件,包括一些立案多年执行未果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陈年旧案,都要定期查询财产信息。近日,该院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2001年立案的一案件被执行人陈某某、邓某某、敖某某三人账户上各有数万元不等的存款,随即冻结了这几个存款账户。未等承办人进行扣划,第二天陈某某打电话到法院,由于事隔多年,陈某某甚至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件未了结的官司,经询问后才恍然大悟。由于其名下的账户要用于偿还贷款,陈某某为了能尽快解冻,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定义务,其余两人也都及时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原来,这件案件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执行人均被判刑,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承办人多方调查也没有结果,只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由于执行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靠人工对某个案件多次查询财产根本不现实,且效果不好,现在能通过网络查控,足不出户定期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高效便捷,将助推法院执行工作步入新的更高台阶!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