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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司法为民和谐曲——新余中院全面提升法律服务
水平纪实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勇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5-06-02 15:29:4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新余中院始终坚持以民生司法为导向,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宗旨,通过狠抓执法办案、加强诉讼调解,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将审判执行工作主动融入到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中,探索出一条开拓阳光司法、延伸法律服务的道路。

狠抓办案质量 突出民生司法导向

一是严格把关刑事案件质量,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禁毒、农资打假、打击伪基站、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助推平安新余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突出民生司法的本色,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妥善审理好各类涉民生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设立立案、执行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审判三项制度,通过主动走访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机关座谈等方式,强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创新多元化协调处理机制,将协调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全过程,妥善处理城市拆迁、集体土地征用、山林土地权属等行政争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引进来”和“走出去” 筑牢法治宣传阵地

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该院积极拓展法制宣传的形式和阵地,以公民普法为目标,以司法审判为支点,提高公民法律素质。通过“引进来”,让公众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司法的庄严。该院积极推进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中小学生到法院举办模拟法庭,参观诉讼服务中心,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让公众零距离接触法院,面对面感知庭审,不仅有助于褪去司法的神秘面纱,也让公众得到法治的感染和洗礼。通过走出去,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到群众的心中,夯实法治教育的根基。该院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活动,让法律走出法院大门,传递给社会的各个角落。通过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系列活动,极大丰富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有效扩大了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延伸法律服务触角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围绕大局,服务改革创新。围绕全市创建“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制定《关于为我市改革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提出22条服务举措。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涉诉情况”等专项调研10余项,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3份。延伸职能,服务企业发展。2014年,该院开展“访企业、听建议、促发展”活动,共走访新钢、赣锋锂业等企业8次,召开全市首届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司法服务等座谈会3个,征求意见建议112条。联合市司法局、外事办、台办及全市侨资企业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成立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构建信息反馈平台、法律服务平台。通过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该院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