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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是门艺术
作者:渝水区法院 丁美瑞  发布时间:2015-05-27 08:36:15 打印 字号: | |
  我叫丁美瑞,时光匆匆,转眼间,担任渝水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来,我共陪审刑事、民事案件百余件,其中民事调解结案30余件。

   参与审案、议案,尤其在民事案件调解中充分发挥更大的作为,作为一名陪审员,责无旁贷,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11月5日,我参与陪审甘肃某开关有限公司与江西某光伏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情虽然不复杂,双方愿意调解,但双方因两万元的违约金争持不断。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解,原告方仍然坚持被告方必须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被告方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自2014年11月底开始每月向原告方支付货款五万元,直至付清本金,但不答应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双方还是互不相让,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眼看着调解即将破裂的关键时刻,我一方面配合审判长热心、耐心、细心地做好原告的工作,一方面建议审判长亲自与被告方的主管电话联系,从情、理、法等各方面来说,被告至少应向原告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

  我积极配合审判长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反复单独约谈原被告双方。一边对原告说,经审判长的劝告,被告已答应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请原告也让些利。一边对被告说,原告通情达理,已同意你方从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减为支付一万元违约金。退一步海阔天空,双方都让些利,和气生财,以和为贵。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我们不厌其烦地两面议和、科学调解。最后,双方终于心平和气达成了调解协议。我又充当了一次和解的使者,配合审判长调解了这起民事案件,心中犹如喝了蜜糖似的,感到无比的甜蜜和快乐。

  一年多来的陪审,我深深地感到,作为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审案、议案、民事调解,与法官有同等的责任和权利,责任重大。在审案、议案、调解过程中,不仅要有公正司法、铁面无私的公心,而且要有爱民为民、亲民便民的爱心,还要掌握灵活调解民事的方法方式。民事调解不仅是门科学,而且更是一门需要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综合运用的艺术。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