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被告心生抵触拒应诉 法官调解当场履行化干戈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15-05-13 09: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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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4日,分宜法院倾力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成被告李某当庭给付了原告谢某货款11179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李某长期在谢某处购买饲料,经双方结算,截至2015年2月18日,谢某共欠李某饲料款11179元。此后,经谢某多次催讨,李某分文未还,故原告谢某将被告李某诉至分宜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随即按照送达程序电话通知被告李某来法院领取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但被告抵触情绪很大,态度蛮横,不但不予配合,还恶语相加。承办法官经过反复与被告电话沟通,耐心劝导,最终被告李某同意来法院应诉。被告李某到法院应诉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被告依然存在抵触情绪,考虑到被告对法律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太了解,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解释处理案件的法律程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历经两个小时,该案终于圆满调解,被告李某前往银行支取了现金,当场向原告谢某支付11179元货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