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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四举措”强力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开展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钟玉平 袁宇  发布时间:2015-05-12 16:42:58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过去一年,分宜法院4名法制副校长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定点普法,定期宣传,获得了师生的好评。今年,该院进一步强化措施,从四个方面规范法制副校长的工作。

  一是强化法制副校长的选任及考核。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条件必须是政法素质高,品德好,作风正派,且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熟悉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由政工科根据法制副校长的履职表现,年终进行考核。

  二是强化法制副校长的职责要求。明确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即在法制教育工作上,加强对青少年进行基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有效防范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在法律咨询工作上,承担起学校法律顾问的职责;在校园安全维护管理上,加强与学校领导、当地公安派出所的沟通与交流,合力营造一个安全的周边环境。

  三是强化法制副校长日常管理。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副校长日常工作制度,要求每位法制副校长每季度至少到所兼职的学校与师生开展活动1~2次。以学生人身安全、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学法和用法意识,制作宣传板报,以生动活泼的图片、简单易懂的文字向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四是强化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创新。努力探索符合青少年特色的教育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注重模拟法庭、法制宣讲、观摩庭审的功能互补,避免单一的、应付式地完成任务。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