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开设“转转麻将”赌场终获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周单 发布时间:2015-05-08 09: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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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所谓“转转麻将”就是一桌麻将,很多人轮流打(至少四人以上,一般七八人,多则十余人),谁和了牌就下位,其他的人上。其诱人上瘾的隐蔽性比传统麻将更大,使许多原本不玩麻将的人也不知不觉深陷其中,浪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甚至很多人为此倾家荡产仍执迷不悟,严重危害了人民的正常生活以及影响社会风气。近日,分宜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管制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付某经营一家麻将馆,通过发放积分卡片返点(每玩一次可以获得一张卡片,积累十张卡片可以兑换一包价值人民币23元的芙蓉王香烟或相应现金)等方式吸纳顾客到其麻将馆打“转转麻将”进行赌博,每天分三场(上午场、下午场、和晚场),每名赢家每场收取“台费”人民币10元。其中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20日及同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期间,被告人共收取“台费”人民币14000余元,盈利人民币10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利用其经营的麻将馆以打“转转麻将”的形式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