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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亮剑出招巧破送达难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15-05-08 08:10:18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因生活、工作等需要,造成人口社会流动性日益增加,当事人居住、工作环境不固定,使送达难成为困扰法院的难题。送达直接影响到审判程序的运行方式和效率,分宜法院积极创新送达方式,努力破解送达难。

  分宜法院受理的原告谢某诉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在诉讼文书送达环节,被告李某及其家属多次拒收应诉材料等诉讼文书,并将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改换。当办案法官上门来到李某家中送达应诉材料和了解案件情况时,李某的母亲以儿子外出务工不在家为由,再次拒收应诉材料,经承办法官多次劝说并讲明法律规定,被告李某的母亲仍然不愿意代收材料。承办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向被告李某的母亲说明相关情况后,充分发挥执法仪的作用,在留置送达过程中实时拍摄,将应诉材料留置在被告家中。

  原告戴某与袁某结婚没多久,袁某就外出广西务工,两人因感情不和,戴某便到分宜法院起诉离婚。原告戴某无法提供被告袁某在广西的具体地址,只知道联系电话和QQ号码,承办法官当即给被告袁某打电话,通过电话录音固定当事人邮寄送达地址,后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采用扫描的形式制成电子文件,发送到被告的QQ邮箱,并打电话确认被告是否收到相关文书,最终完成了送达。

  自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分宜法院积极采取电子邮件送达、QQ及其他网络即时工具送达、传真送达、短信送达等方式送达,有效弥补传统送达方式效率低、成本高等不足;以拍照、录音、录像等电子方式固定留置送达证据,电话录音、手机短信固定当事人邮寄送达地址的方法,提高送达的准确性。通过上述电子方式送达或电子拍摄等固定送达证据,缩短了案件审判周期,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