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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陪审:人生中一堂重要的修炼课
作者: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勇  发布时间:2015-05-06 09:01:02 打印 字号: | |
  我叫刘勇,是江西省新余市第八中学的副校长,2005年被推荐为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到今年,已经是第十个年头了。这十年,是我人生当中一堂重要的修炼课。

  没参加陪审时,我以为当法官应该是件很轻松的事情,现在我的体会是法官是一个工作十分辛苦职责十分重大的群体,渝水区法院作为新余市唯一的城区法院,法官们不但工作量大,对工作的认真对审判质量重视,这也深深感动地了我。

  记得我陪审的第一个案件是一个“民间借贷”案件,担任本案审判长的钟卒理法官在法庭调查这一环节中,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作了非常客观的分析,一环扣一环,丝丝入扣,令人诚服。这次庭审,我最大的感受是:法官办案认真负责的精神超乎我的想像。在开庭前,钟法官向我们陪审员介绍案子的来龙去脉,庭审时,询问我们有没有问题要问被告原告,庭审后合议,非常尊重我们陪审员,使我们没有拘束,毫无保留地说出了我们的想法。与这样的法官合作,如春风扑面,如享受三月阳光。

  我常想,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我必须努力工作。十年来,凡是法院通知我参与陪审,我从没有回绝,每次按时出席。开庭时,我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辩是非曲直;合议时,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勇于发表意见;实践中我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努力当好“调解员”。回家后,把一些细节疑问和思考记下来,把它写成陪审手记。我每天睡觉前总要浏览《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和一些相关网站,汲取法律营养,陪审已经深入自己的生活中,为我的业余生活增加了新的乐趣。

  我是单位负责法制教育的,每年我在学校举行“模拟法庭”庭审,把法制教育与家长学校结合起来,邀请家长与学生一起旁听庭审,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更多的师生和了解自己的权利,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使更多的家长懂得对孩子从小就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这样的方式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

  在老陪审员和法官面前,我总觉得自己是个学生,我愿做好这个学生,虚心学习,争取多参与陪审,锻炼自己,中国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