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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买房“丢”了地下室,法官倾力帮忙“找回”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廖新良  发布时间:2015-04-16 09:16:56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替我把过户问题解决了,我和我老伴心里很温暖,你们真是好法官”,这是分宜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件涉及房屋登记的行政纠纷案件中原告林老汉说的感谢话,同时也祛除了林老汉的一大“心病”。

  早在前年9月份,林老汉购买他人一套住宅,外加一个地下室,并雇请了熟人黄某为其办理住宅过户等事宜,不过今年林老汉才发现地下室并未被房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林老汉的名下,气愤的林老汉便将分宜县房产交易中心告上了法院,要求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案件经审理得知,林老汉在和原房主谈妥交易后,便雇请熟人黄某帮忙办理过户手续,并把全部应该缴纳的费用都交给了黄某,而黄某并没有替林老汉申请将房屋的地下室过户,可是林老汉还是认为是房产交易中心故意不为其办理地下室过户手。而现如今要办理该地下室过户只需缴纳小数费用即可,林老汉自己不识字,今年已有70岁高龄,仅靠点几百元的退休工资维持生计。

  承办法官得知林老汉事情前因后果之后,考虑到林老汉该地下室过户费用很低,而行政机关完全是依法行政,不存在过错。为在开庭前帮助林老汉解决难题,节约审判资源,承办法官多次与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协调,房产交易中心知道林老汉的处境后,答应为其减免了部分费用,帮助办理地下室过户手续,最后林老汉理解并接受了该处理结果,原告撤回了对房产交易中心的起诉,一起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