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法院公布“老赖”受到人大代表高度评价
作者:渝水区法院 彭桃基 发布时间:2015-03-31 11:01:59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在前不久结束的渝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在讨论法院工作报告时,对渝水区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给予充分了肯定,代表们普遍认为,通过媒体公布“老赖”们的不法行径,对“老赖”的失信行为具有震慑作用,对全社会遵守诚实信用规则具有引导作用。
渝水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从2014年以来共对900余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他们全部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方便全社会对失信人员进行查询。为了提高惩戒的社会影响力,该院还从去年10月起分两批次在新余日报、公交移动传媒等媒体公布了61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省高院报送一名“老赖”在省电视台播出,同时公布的还有“老赖”拖欠的金额、相片、住址、身份证等信息,使新余本地市民一目了然地了解到“老赖”的情况,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打击“老赖”的强大声势。渝水人大代表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接触到该院打击“老赖”的情况。
该院通过媒体公布“老赖”的信息后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已有25个案件1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部分履行义务,其中毛某、张某在公布后仅三天时间就找到法院,张某主动履行了全案标的款11万元,毛某主动请求与申请人和解;有38名被执行人被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入住星级宾馆等。该院在公布“老赖”信息后并没有停止脚步,对那些顽固的“老赖”还将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该院就已决定将4名“老赖”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