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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会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
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王强 刘杰  发布时间:2015-03-30 15:54:1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3月26日,市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论反腐倡廉摘选等内容。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出席学习会并作总结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丁绍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斐文等7位同志结合自身学习认识和工作实际,作了中心发言,全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参加了集体学习。

  熊春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全市法院干警要全面理解、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深刻内涵,要积极适应、主动把握新常态,要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司法公正,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改革发展。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熊春安强调,全市法院在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要认真做好学习计划,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尤其要加强对新修订的民诉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今后,司法公开是常态,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更好开展。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法院干警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审务督查、审判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勇于担当,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会上,还学习了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周强院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