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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院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调研报告
作者:金 玲  发布时间:2015-03-01 15:28:23 打印 字号: | |
  【引言】

  近年来,基层法院法官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了情绪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不仅影响到法官的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到法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不利于法官正常工作。本调研报告通过本人在dj法院平时工作中的观察和接触,了解和发现了许多基层法官心理存在的问题。基于基层法院的管理、司法特色提出对基层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建议和思考。

  一、基层法院心理健康问题的现状及其种类和表现

  心理学界根据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将心理问题划分为心理正常与心理异常,其中心理异常如精神分裂、人格障碍等,属于精神病范畴,本文在这里不做赘述。心理正常又分为心理健康与心理不健康,我们这里主要分析在基层法院法官心理不健康情况。

  据近年来的有关研究结果提示,法官这一职业群体存在的心理问题和症状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焦虑或抑郁心理症状。不少法官感觉工作压力过大,工作频率过快,工作要求过严,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担心出现差错而时时如履薄冰,常常处于一种“案未结、心难安、情难稳”的压抑状态,时间一长有疲劳感和厌倦感,此时若外向人格易表现为浮躁、失眠、精神紧张、坐立不安等焦虑症状,内向人格易表现为苦闷、悲观、失望、无精打采、生活的兴趣和热情减退等抑郁症状。

  (二)神经过敏症状。有的法官不满现状,羡慕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提升机会多、晋升快、办事方便,不能安心工作;有的法官认为法官与公安等其他政法部门人员相比,要求更高、管理更严、责任更重、工作更累,但在有关待遇方面则是地位偏弱、经费偏少、工资偏低、条件偏差,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吃了亏,主要表现为好发牢骚、敌对性强、易激惹、好猜疑等心理症状。

  (三)职业倦怠心理症状。是指由工作压力引起的以身心极度疲惫为主要标志的综合情绪反应。个体往往表现为每天到单位上班,无精打彩,垂头丧气,感觉疲劳、烦躁、易怒和紧张;对同事疏远、冷漠,对当事人态度恶劣,还表现为信心缺失,自我评价低,不愿意与他人合作,合作成功率低等。

  (四)出现强迫倾向等心理症状。每天高强度的工作,加之法官工作对准确性要求高,许多法官和书记员或多或少会出现强迫性的心理倾向。具体表现为经常毫无必要的担心自己是否得了疾病;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信件或文稿等;经常认为自己的细小的差错就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

  二、基层法官产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探析

造成这些心理问题虽有多方面原因,但长期的工作压力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或许更为直接和普遍,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职业原因

  1、工作性质对法官的要求较高。司法审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最后守门人,社会进步使司法的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也急剧提高。同时,随着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难度不断增加,而有关的法律规定相对空白或不够完善,造成办案的难点,法官在断案中不断经历着挑战,必然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

  2、各种诱惑层出不穷。法官被称为“行走在刀尖上的舞者”,法官受理的案子中,所涉及的标的可以多达几百万上千万,法官的收入与之相比形成很大反差,稍有不慎,便很可能在思想上产生偏离,进而犯罪。

  3、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近年来,法院受案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就dj法院而言,每年的案件都以近20%的速度递增,而审判一线的人员增长的速度远不及此,“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除了审判工作和调解工作,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还要从事包括网上办案、信访维稳、司法强拆、接受各级部门检查、法院内部管理等工作,心理和生理承受的压力都比常人要大。但与繁重的工作相比,基层法院的法官职级待遇严重偏低,《法官法》实施多年,法官的职业保障、等级评定等仍未予工资挂钩,有些法官甚至生活都成问题,使得法院尊荣感、吸引力下降,挫伤了法官的积极性。

  4、接收到的到负面情绪多。法官每天面对的是当事人的负面情绪。身处办案一线的基层法院法官们由于长期处理矛盾纠纷,不可避免要受到当事人负面情绪的影响,以某法院为例,婚姻破裂的法官占全院法官的40%。

  5、不科学的监督考评机制。目前我国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中仍存在着不恰当、不合适、甚至是越位、违法的监督,如对正在审理案件的过多干预,势必增加法官的心理负担。严格的法官绩效考评机制和制度约束机制等各项指标如座座大山压头,使法官时刻处于紧张焦虑之中,工作束手束脚,身心难以放松。

  6、职务晋升难上加难。我国的法官级别是双级别制:一方面是法官等级制度,另一方面则是行政职务等级制度。由于基层法院因职位数的限制,许多从事法院工作的老法官,包括副庭长、庭长也没有享受相应的职级待遇,有些法官直到退休也没能解决副科级。这些情况,与其他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比起来,基层法院的有些法官不可避免地会感觉到灰心,心理难以平衡。

  (二)个体原因

  1、基层法院法官精神生活匮乏。基层法院法官工作量大、生活圈子小,许多基层法院法官在单位办案,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回到家写法律文书,就连吃饭、睡觉脑子里浮现的也是案件,连续多年不能休假。这样下去,即使有少量的休息时间,大多也是蜗居在家,看看电视、读读报纸、拉拉家常,没有机会享受到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

  2、人性的弱点。法官是坚持公平正义的职业,而这一职业必然要求法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颗淡泊恬静能忍受孤独的心。可毕竟法官也是人,每个人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点,许多基层法院法官有不现实的理想、有过高的期望,对所从事的职业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工作中的缺点缺乏自我剖析,对工作的结果缺乏客观的评价,这样下去未免会产生自卑困惑、悲观失望的心理,觉得历尽千辛万苦却难有所获,因而失去了对这一光辉职业的兴趣。 [1]

  3、“关系案”、“人情案”让法官无所适从。基层法院的法官大部分是当地人,无可避免的会有许多关系网,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单位领导、同事“打招呼”的情况,有时原告与被告双方都有求情的人。一旦审到“关系案”,法官就要权衡再三,甚至夜不能寐,造成很大压力。

  4、法院圈子太小,接触面狭窄。基层法院多年没有招进新人,面临着人员结构严重断层的情况,人员多年少有流动,导致法官们接触面较窄,某些法官们在繁重工作之余,消遣时难免喜欢东家长、西家短地捕风捉影,评头论足,聊八卦,“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一些不健康的心态在法院内部滋生。

  5、对家人具有亏欠感。与普通人一样,法官也有自己家庭、父母、妻子、儿女,但由于职业的需要,法官把大量的时间精力投入工作中,往往无暇顾及家庭感情,对父母、孩子缺乏关爱,与配偶缺乏沟通,总感觉对他们亏欠太多,内心有愧疚感,也有危机感。

  6、自身抗压能力不强。有些法官可能个人成长经历比较顺利,人生几乎没有大的波折,因而,遇到工作中的困难时,不会调解自己的情绪、舒缓自己的压力,长期积郁心中,难免产生心理问题。还有些法官受教育程度不高,遇到问题想不到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思考和理解,往往把憋屈压在心里,进而产生心理问题。

  (三)社会原因

  1、基层法院法官社会地位不高。党政部门、上级部门领导时常让法官独立办案受到制约,法院工作常常要服从于社会政策,如综合治理、社会矛盾化解等。加之法院是矛盾的集中地,许多信访、上访案件都集中在法院来化解。较低的薪金使基层法院法官的社会地位难以真正体现和得到提升,不少基层法院法官产生了失望落差。

  2、社会公众对法官的期望和要求过高。基层很大一部分当事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于一整套高度专业化的诉讼程序和术语难以理解,他们大多把希望寄托于法官的明察秋毫,而一旦审判结果与自身预期不一致,则迁怒于法官。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法官正常的司法行为变成其与当事人个人利益的直接冲突,牵涉了大量精力,其间引发的心理压力使法官不堪承受。

  3、来自新闻媒体的压力。揭露独立审判中的腐败现象,反对司法权的滥用,是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使命。现阶段,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我国媒体经常出现“媒体审判”现象,冲击审判独立,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在媒介的事先报道,或者在报道中有意识的掺杂对审判结果的猜测和价值导向下,会让公众在审判前就对法官形成共同的期待,面对社会大众的期待压力,即使是有良好职业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的法官,也难保不受干扰。

  三、保障法官心理健康、提升法官心理素质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尊重法官管理特征与规律的法官管理机制

  成立法官协会。法官协会是为广大法官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开展交流的组织,它在统一法官司法理念、维护法官权益、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展现法官的良好形象等方面大有作为。目前大多数基层法院还没有成立法官协会。建议尽快成立法官协会,通过召开研讨会、组建法官沙龙等形式,增强法官之间的交流和价值观的融合,通过采取措施维护法官尊严和保障法官人身安全,为法官的权益奔走呐喊,使法官产生职业归属感与安全感。

  多创建沟通平台。Dj法院于2010年5月创建了“法官沙龙”这个旨在搭建交流知识、增进情感平台,为法官提供了一个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提出建议、倾诉委屈的空间,有效地丰富了法官的业余文化生活,畅通了法官的心意表达渠道。某区法院也建立了读书协会,法官们业余时间可以相互交流,增长见识,拓宽眼界,建议基层法院多创建这样的平台,为法官提供一个八小时之外的减压去处。

  (二)法官自身进行心理调试的方法和经验

  1、利用休假休养制度放松身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官从事的是压力较大、风险较大的工作,为法官提供缓解身心压力的休息休养机会十分重要,为此基层法院要根据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法官年休假的计划和规定,有系统有组织的安排法官休假,同时也应将公费休养作为对法官的一项激励措施,利用年休假时间分期分批安排法官公费休养。

  2、发展个人爱好。法院可以多组织一些大家感兴趣的文娱文体活动,鼓励干警放松身心,放飞心情。对法院内部具有特长(如摄影、舞蹈、盆栽等)的干警,可以以提供平台、鼓励参与、给予奖励的形式,帮助其将特长传授给广大干警。

  3、要求调换岗位的应尽可能调整。长时间的呆在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岗位对法官的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都没有好处,如果要强烈要求调换岗位的同志,领导原则上应给予适当考虑,尽可能调整岗位,为其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

  4、法官本身要加强思想修养。法官要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要盲目去与社会其他行业的福利待遇攀比。要严格约束自己,做到“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其他保障措施的建立

  1、执法保障

  建立有效的基层法官职业保障体系,提高基层法官的社会地位,减少基层法官的职业风险,保证基层法官能尊严、理性地投入工作。该体系至少需确立五种制度,包括基层法官职业权力保障制度、基层法官的职业地位保障制度、基层法官收入保障制度、基层法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和基层法官业务培训制度。

  2、福利保障

  提高法官的职级和待遇。基层法院因为机构规格和职位数量的限制,使法官的晋升机会较小。级别设置的本意,是通过“能者上”来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建议实行基层法官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的“双梯制”,以提高基层法官的显形待遇。

  3、政治保障

  建立严格的法官选任制度,确保法官专业素养的同时必须保证法官有较高的心理素质。对于拟选进法官队伍的人员应检测其心理素质。完善法官培训制度,使法官的法学理论知识得到及时的更新与深化,全面提高审判能力。上级法院出现法官员额空缺时应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调,以畅通基层法官晋升晋级的渠道,这样可以克服基层法官因升职空间狭窄而产生的苦闷、懈怠等心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4、工作压力减控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对法官的考核评比指标进行重构,废除以高结案率、高调解率作为评判法官审判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的片面考核机制,同时对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也要认真分析原因,对于非办案人员主观故意所造成的改判、发回案件不作为错案,免除法官下判时的种种担忧。

  5、心理支持

  组织干警参加心理健康检查,对出现心理问题的干警及时进行治疗;

邀请心理专家到法院做定期的心理讲座,通过心理辅导,以帮助基层法官减轻心理负荷;

  建立心理服务中心和心理咨询热线,通过专家咨询谈话来缓解法官的心理压力,有些不愿意面对咨询的,可以采用匿名的方式;

有条件的法院可参照设立宣泄室,将不良情绪进行适当宣泄,从而恢复心理健康;

  法官培训课程加入心理健康内容,帮助法官掌握相关的心理卫生知识,优化个性,消除心理健康发展中的多种隐患,建立健康的心理防御机制;

多从人文关怀角度关爱法官,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积极购买健身器材,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拓展训练释放压力,增强心理素质建设。 [2]

  6、提升法官尊严和地位

  正确的新闻导向对于法官的审判独立是一种好的社会效应。而在现实社会中如果法官审判的质量有所下降,社会对法官的批评便十分严厉。基层法官由于受环境的影响、地域的限制和知识水平的有限,比起上级法院法官来,审判质量难免会有差距,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都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对基层法院法官有一个公正的评价,使基层法院法官在社会上得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

  四、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需要解决的心理健康问题的差异

  (一)女性法官与男性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差异

  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女性的家庭负担和为此付出的时间精力比男性更多一些,而且,一旦家庭发生变故或出现不顺心的事,情绪波动较大,容易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个别领导对女性法官的重视程度不够,只看到女法官作为女性的缺点和弱势,有意或无意忽略其长处和优势,没有把对女性法官的培养摆到重要位置,甚至把女法官排除在后备干部培养规划之外。女法官要想获得提拔和赏识,必须付出比男法官更多的精力和汗水。女性法官生理特点和身体条件,决定了其更容易成为当事人打击报复的目标,遭受的危险程度更高。种种原因,决定了女法官的心理素质更为脆弱,更需要得到呵护。 [3]

  (二)青年法官与资深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差异

  青年法官办案能力受到质疑。青年法官与资深法官相比,学历较高,但他们阅历较浅,对社会的人情世故、社会规则知之甚少。老一辈的法官尽管学历没有青年法官高,但他们有着丰厚的社会阅历和对人情世故的精通。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两者可能会产生矛盾从而给青年法官带来心理压力。

  青年法官工作繁忙。在机关里,青年法官自然承担起很多杂事琐事,一个案子,从立案庭受理案件起,填发传票、送达、记录、写判决书,再到案件的装订归档,统计报表,都是他们的事。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印象,青年法官经常将情绪压抑在心底,长时间也会产生心理问题。

  青年法官经济能力较低。自2006年以来,进入法院的法律人才大部分都是来自外地,在工作地并未购置住房,他们的待遇一般都在一两千一个月,难以应付飞涨的房价。老一辈的法官工资收入较高,而且业已成家,经济上不会有太大的负担,而青年法官面临着买房婚姻的问题,他们会遇上更多的经济难题,从而给心理造成巨大的压力。 [4]

  (四)审判业务部门法官与后勤部门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差异

  审判业务部门增员滞后,工作负荷量大,审判任务繁重,而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审判人员则在综合管理部门从事行政或后勤工作,长期脱离审判业务。人员分布的不均衡、不合理易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埋怨,产生矛盾和心理问题。

  (五)刑事部门法官与民事部门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差异

  大多数基层法院刑事庭只有一个,刑事案件审限期较民事案件更短,刑庭法官每天面对一件接一件办不完的刑事案件和永远审不完的被告人,接触的大多是负面的事和负面的人。在工作中刑事法官往往被要求为严肃公正,不苟言笑,定夺生死的角色。所以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在审判中面临的压力会更大。

  (六)执行部门法官与审判部门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差异

  就法官群体而言,执行法官的职业风险无疑是最大的,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基层法院执行局每年执行的案件占全国执行案件的90%,而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现状是人少案多,工作压力大。为了堵住“老赖”,执行法官们不管酷暑、寒冬、夜间、清晨、除夕、春节都奋战在与“老赖”之间的 “游击战”上。如果找不到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难以调查,下一步工作也无法开展,当事人不理解,执行法官常挨骂受威胁。即使千辛万苦找到了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的万般努力也只能付诸东流。这样的心理压力,任何人都会感觉有苦难言。 [5]

以上不成熟的一些观点,希望能起到一些抛砖引玉的作用,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总结出更加有效的解决基层法院法官心理压力的方法。还有在法院大家庭中我们也殷切希望院领导、法官协会切实关注此问题,在精神、物质上多关心一线法官,从而塑造一只健康向上,精神饱满,特别能战斗、会战斗的法官队伍。
来源: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