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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90分钟成功调解两案标的300余万元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丁桂芳  发布时间:2015-03-18 10:15:1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3月13日上午,分宜法院法官90分钟就成功调解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300余万元,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这是分宜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

  2012年5月,原告樟树市某公司与被告江西某科技公司开始做生意,双方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液碱等货物。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392万元。被告付款150万元后,余款242万元一直拖欠未付。

  2013年3月至9月,原告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某科技公司签订多份销售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液碱等货物。后经结算,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货款75万余元,被告一直拖欠未付。

  上述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事实都相对清楚,且两案原告都是向被告供应液碱等货物。知晓这个共同点之后,承办法官从高效便民的实际出发,努力思索调解结案的途径。首先与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积极沟通,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将两案当事人通知于3月13日9:30同时到庭。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条文到诚实信用原则,从法院居中调解化纠纷到法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从企业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做大做强展开说服调解。在融洽和谐的气氛下,双方当事人的心渐渐走到了一起,并和平友好地提出各自的调解方案,不时交换意见。11:00,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终于签收了承办法官现场制作的民事调解书!

  庭后,两案的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承办法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追求案件最佳效果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