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执法办案 践行司法为民
新余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5-03-11 08: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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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2014年,新余中院狠抓执法办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共受理各类案件920 件,结案784件,结案率为85.2%;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1件,执结114件,执结标的额6.70亿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8.80万元,发放救助金54.11万元,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为新余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围绕市委中心任务 全力保障新余改革发展
该院紧紧围绕新余市委关于打造“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出台《关于为我市改革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从发挥职能作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工作举措。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院主动开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涉诉情况”等专项调研10余项,向新余市金融办、新余市仙女湖区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3份。开展“访企业、听建议、促发展”活动,共走访新钢、赣锋锂业等公司企业8次,召开全市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司法服务座谈会等座谈会3次,征求意见建议112条。联合新余市司法局、外事办、台办及该市侨资企业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建立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构建信息反馈平台、法律服务平台,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妥善审理企业债权债务、资产转让、破产重组等纠纷,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辖区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等问题的研究讨论,从法律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加大对新农村、社区建设的帮扶力度,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先后被新余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新农村建设帮扶、节能减排等工作先进单位。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4年,新余中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171件,审结153件,审结率89.47%;依法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民事案件受理585件,审结504件,审结率86.15%,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城市拆迁、集体土地征用、山林土地权属等行政争议7件,审结7件,审结率100%;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1件,执结114件,执结标的额6.70亿元。加大对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报纸、网络、公交车上予以曝光并限制高消费114人,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70余人。
同时,该院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前期教育、后期矫治、回访帮教,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先后组织20余批次干警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000余份。
坚持领导班子带头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该院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修改完善《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三严三实”要求,组织干警参观罗坊纪念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35条,制定整改措施21条,修改完善制度18个,完成专项整治13项。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工作能力,该院选派 79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举办法官教法官“每月一课”活动11次,培训干警1100余人次。继续实行非审判部门法官“挂庭办案”制度,多岗位锻炼干警。广泛开展调解能手评选、裁判文书评比、庭审技能评议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司法技能,共授予6名法官“调解能手”称号,7名法官“办案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