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纪实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5-03-10 23: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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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余中院按照创建“平安新余”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建设平安新余活动,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当作首要任务来抓。
领导重视 高位推动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新余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把建设“平安新余”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来抓,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当成法院的首要职责和最终目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明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年中有落实,干警们把抓好综合治理和平安新余建设工作作为法院办案的前提条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层层落实到实处,干警全部投入到活动中,把审判职能融合到综合治理、建设平安新余的工作中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构建起“人人心中有综治、个个肩头有责任、方方面面齐努力”的工作格局。
强化宣教 营造氛围
该院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平安新余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结合精神文明建设,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平安小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二是以法院自身为中心点,对外辐射法律之光,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标语、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和手段,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公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以送法下乡和法官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通过领导带案下访等及时发现社会风险源,在萌芽阶段消除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四是请进来和走出去,与共青团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法制校园。与共青团市委携手,邀请新余一中、暨阳小学师生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和举办模拟法庭活动,选派优秀法官担任部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为学生举办法制讲座,让法律的光芒照耀校园。
重点突破 延伸职能
该院紧紧执法办案这个牛鼻子,实行重点突破,以收全面开花之效。通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等恶性犯罪、严重犯罪,铲除犯罪分子的生存土壤;通过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合议庭”,积极探索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少年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路子。通过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妥善处置民商事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此外,在发挥审判职能之余,该院还通过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平安新余的建设开辟新路子。针对审判执行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一些单位工作、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尽可能消除风险源,让社会和谐、有序运行。
2014年以来,新余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12件,审结778件,审结率为85.31%,调解率攀升,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先后被评为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优秀帮扶单位,继2013年被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集体之后,再次荣获2014年度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集体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