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刘慧杰 发布时间:2015-02-05 09:57:32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2月4日,经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2015年度司法廉洁教育活动。
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是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预防和纠正审判执行中的司法不廉、不公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对集中教育活动的领导责任,把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活动要求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将按照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通过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充分认识司法腐败行为对司法公信力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以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全市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推进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