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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撬路边汽车盗窃财物再“进宫”
作者:分宜县法院 民黄婷  发布时间:2015-02-05 09:32:54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原本是花季少年,只因缺钱用,在犯抢劫罪刑满释放后,又萌生撬路边汽车盗窃财物的想法,再度触犯刑律。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敖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2014年10月21日,敖某因没有钱用,便萌生撬他人汽车盗窃车内财物的想法。遂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车上偷拿了一把螺丝刀,行至县某小区门口,撬开了一辆黑色小轿车的后门玻璃,盗走该轿车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联想U盘和两个装有文件的包。经依法鉴定,被盗财物共价值人民币3496元。次日中午,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中,法院了解到,敖某小学尚未毕业便辍学在家,因缺乏父母的关心与教育,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误入歧途。

  法院经审理认为,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49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敖某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坦白可从轻处罚,其所盗赃物已退还被害人,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义务,应尽可能多的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