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建设三大公开平台 推进阳光司法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彭师庆 发布时间:2014-12-30 11: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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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近年来,新余中院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以建设和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抓手,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的进程。在近几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新余中院一直位居全省各中院前三名,并先后获得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审判流程公开让正义过程可视化
为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新余中院率先在全省法院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实现与法院“键对键”沟通,享受便捷的案件查询、诉讼指导、预约法官以及网上预立案等服务。同时,该院建设科技审判法庭、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对案件庭审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成光盘入卷归档,供当事人查阅和观看;充分利用院内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开庭公告及相关审判信息,供当事人查阅,帮助当事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另外,为强化内部监督,该院办理的案件全部纳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以质效监督和审限监督为重点,将诉讼各个环节均纳入其中,形成闭合的工作回路,并开通临界审限自动报警系统,严防超审限。
执行信息公开让正义实现及时化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扎实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该院进一步加大了执行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生效裁判文书能得到有效、及时执行,正义得以及时被兑现。自2013年以来,该院数次在新余晚报、新余法院网等媒体上,公布270余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将87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今年5月31日,新余中院开创性地与百视传媒达成协议,在全市140辆公交车车载电视上公布1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月27日至31日又在全市公交车载电视公布了4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对公布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鼓励群众进行举报。10月1日新余中院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系统“三大”执行系统正式运行,借助这三大系统,十分钟内可以查询老赖在全省范围内银行的账户信息,极大地提高了执行的效率,增强了执行风险的防控能力。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给“老赖”施加社会压力,促使部分“老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裁判文书公开让正义结果透明化
自2013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施行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建成开通后,该院加大文书上网公开力度,除依法不应公开的案件外,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新余法院网为载体全部予以公开。建立网络协管员制度,各审判业务部门协管员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审管办通报文书上网数量、质量和进度,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不公开的裁判文书严格实行反向审批制度,需层报庭长、分管副院长等领导审批备案。同时,该院还自我加压,研究制定了《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涉及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6个方面,对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活动全过程公开的内容、方式、渠道作出详细规定。自今年1月1日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以来,截至到2014年12月28日,该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裁判文书4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