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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法律,案结事了不再遥远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12-16 17:05:06 打印 字号: | |
  五年前,我通过公务员考试幸运地成为了法官队伍中的一员。一开始,我被分配到了立案信访大厅。那时,我最怕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的“活计”。因为,对于一个刚出校门的小姑娘,面对着总喜欢用他们自己心中的“理”絮絮叨叨反映事情“不公”而又有些“油盐不进”的群众,着实有点为难,感觉他们真是可怜又可气。

  其实,懂法的人都知道,涉法涉诉案件如真有错误或者瑕疵,可以通过提起上诉或者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更正,其权益亦可得以保障或弥补。但在现实中,很多人宁愿上访、缠访闹访,也不愿意走进法院立案大厅。究其原因,就是认为法律“不好使”,认为不上访不引起领导重视问题就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同时,一些领导“息事宁人”和少数政法部门“踢皮球”的做法也加剧了这类现象的发生。

  2013年,全国政法机关将涉法涉诉信访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改革,不仅将“诉”与“访”的标准与界限划清,还要求对进入法律程序但有执法错误或瑕疵得不到依法公正解决的问题,及时启动再审等司法程序,依法纠错,还当事人以公道。此后,随着司法的“三大公开”,法院工作更加透明,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可以明明白白监督案件审理与执行。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有了这一系列改革,加上身边可听可见的一个个案件公正公平审理,让到访法群众领会了法律的“比较优势”,涉法涉诉上访明显减少,就是反映情况也不再像以前一样认死理,而是运用自己了解的法律对审判结果进行质疑,并理性选择找业务水平不错的律师应诉或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等。这些转变说明,只有让群众感受到法律公平与正义,让他们相信法律,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正确维权,案结事了才不会再遥远。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