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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完晚班后回家途中被撞 法院依法认定其为工伤获赔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廖新良  发布时间:2014-12-15 17:02:3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2月13日,分宜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处了一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3年9月5日清晨,分宜县某公司职工钟某在上完晚班骑上自己的助力车回家,不料在行至途中的一分岔路口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鉴定钟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之后钟某向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被确认为工伤。某公司不服,向分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了案情,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是钟某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否是在下班途中,对于该争议三方当事人互不相让、各执一词,对于此种情况,承办法官考虑到第三人钟某正处于重大事故的悲剧之中,且使其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为实质性化解本案纠纷,避免简单下判激化各方之间的矛盾,造成纠纷长久不能解决的尴尬,承办人决定尽量做调解工作,遂多次找到某公司和钟某,对双方辨法析理,引导彼此换位思考,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某公司愿意与职工钟某达成和解协议,协助为其进行社保理赔并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最后,某公司撤回了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