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买房委托他人办理房产手续 手续出现瑕疵将房产部门告上法庭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廖新良 发布时间:2014-12-15 17: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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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12月5日,分宜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了一件涉及房屋登记的行政纠纷案件,同时也解除了林老汉身上的一大“心病”。
早在前年9月份,林老汉购买他人一套住宅,外加一个地下室,并雇请了熟人黄某为其办理住宅过户等事宜,黄某为其办理完房屋过户后告知林老汉不用担心,一切都办妥,为此林老汉也就没有多想,安心地住进了现在的屋子里。不巧的是,今年林老汉家里来了客人,聊到了该住房,于是林老汉便拿出了房产证等材料给客人看,才发现过户时房屋的地下室未被房产交易中心登记其林老汉的名下,所以林老汉便将分宜县房产交易中心告上了法院,要求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经审查,林老汉在雇请熟人黄某时把全部应该缴纳的费用都交给了黄某,而黄某并没有替林老汉将房屋的地下室过户,黄某本人也联系不上,林老汉自己不识字,今年已有70岁高龄,仅靠点退休工资维持生计。承办法官耐心地向林老汉道明事情的前因后果,可是林老汉还是认为是房产交易中心故意不为其办理地下室过户手。
为帮助林老汉解决难题,承办法官多次与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协调,房产交易中心在充分考虑到林老汉的情况后答应为其减免了部分费用,帮助办理地下室过户手续,最后林老汉理解并接受了该处理结果,案件就这样在法官的努力和双方的积极协商下,原告撤回了对房产交易中心的起诉,一起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