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法院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渝水区法院 鄢平花 发布时间:2014-12-08 14:48:44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2014年12月5日上午,渝水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前,该院布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周强院长、强卫书记的有关重要讲话。会上,各部门汇报全年工作进展并结合会议精神提出明年工作设想,班子成员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分管工作谈工作思路。随后,院长郎道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就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在司法改革大潮中履职担责提出具体要求。
郎道民强调,要结合落实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寻找反腐倡廉制度约束的薄弱环节,不断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廉洁司法制度保障。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促进监督落实常态开展。要开展警示教育,以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教材,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健全长效机制,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分类研究、深入剖析,建立健全作风常态长效制度,划好“红线”,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形成制度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