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召开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督办会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黄艳君 发布时间:2014-12-02 09:47:45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12月1日下午,在刚刚参加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召开的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督办会后,新余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立即召开了新余市涉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督办会,分宜县、渝水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分宜县、渝水区法院主要领导,未执结党政机关案件的承办人,被执行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许秀奎传达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今天上午召开的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督办会精神,明确了要在本周内执结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的目标,12月10日仍未结的案件将在江西日报上予以通报。省委书记强卫对此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省委政法委将把此项工作纳入今年年终综治考评范围。
许秀奎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执结此次上报的党政机关未执结案件的同时,对未结案件进行清理,如发现还有相关案件要一并执结;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和责任考核机制,防止产生新的积案。随后,新余中院副院长丁绍华通报了全市两件未执结党政机关案件情况,一件被执行人为罗坊镇人民政府,一件被执行人为井冈山市武装部,均为渝水区法院执行的案件,两件案件涉及金额11万余元。渝水区法院分别对两件案件进行了说明,并表态,对罗坊镇人民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一定在本周内执结,对井冈山市武装部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尽快派人协调处理,必要时请求上级法院支持和协调。新余中院执行局局长陈日新表示,这两件未结党政机关案件,必须在一周内结案,中院执行局将派人进行督办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