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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查处18起厅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12-01 11:31:28 打印 字号: | |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1日电 据江西省纪委消息,今年以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前10个月,全省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95件,同比增长12.2%。

  据介绍,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查处的对象,是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3883件(次)、初核6418件、立案5676件、结案5044件、处分556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99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7.2%、33.0%、24.3%、20.7%、20.7%、11.2%。

  为强化震慑效应,江西把查办大案要案摆在核心位置,江西省纪委常委会经常听取相关调查汇报,组织协调重要案件查办,对反映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的,要求在报请设区市党委立案的同时报江西省纪委。今年前10个月,全省立案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176件,同比增长55.8%。江西省纪委严肃查处了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萍乡市政协原主席晏德文、东华理工大学原校长刘庆成、吉安市政协原副主席林翘银等18起厅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各设区市纪委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上饶市查处了德兴市委原书记何金铭;九江市查处了武宁县委原副书记、原县长饶思汉;新余市查处了渝水区原常务副区长郭文林。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