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简报
新余中院多措并举实现人大与法院良性互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11-26 13:31:5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切实措施,在人大与法院之间架起了一座牢固的桥梁。在人大的支持下,法院的各项工作得以更加顺利地开展,实现了人大与法院的良性互动。

  在沟通联络中赢得了解

  为了让人大代表更好地熟悉人民法院的工作,实现人大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新余中院制定出台了采取多举措积极开展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工作。该院院长熊春安亲自走访了新钢公司董事长熊小星等省级人大代表,其他院领导按组别分别走访其他在余的人大代表。在走访过程中,该院积极听取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向他们通报法院审判工作及队伍建设等情况。另外,该院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的工作的意见。同时,该院注重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归纳梳理,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据统计,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 走访人大代表261人次,召开座谈会19次。

  在主动汇报中赢得理解

  近年来,新余中院为增进与人大之间联系,在争取人大理解的同时,并协调人大建立经常化、规范化指导、监督法院的工作制度,主动汇报以保证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新余中院每年均会选取专项审判工作邀请新余市人大专题视察并主动向市人大汇报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自创法院《手机报》汇总该院当月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并通过手机彩信的形式向市人大代表分别发送,让代表及时了解法院工作情况,为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在接受监督中赢得支持

  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三年来,该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共30余次,收集庭审意见40余条。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见证执行,让执行工作在代表的监督中开展,不仅赢得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支持,也有助于化解“骨头案”。

  监督是爱护,更是支持和帮助,新余中院将继续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使人大代表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监督法院工作,使人大的有效监督成为维护法院和法官形象的根本保证,成为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动力源泉。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