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多措并举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11-25 16: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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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余中院在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通过简化办案流程,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法制宣传等手段,有力地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该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时,坚持快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执行,不断简化办案程序,提升办案效率,该院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本着适当照顾原则,对承担抚养子女义务一方当事人,在财产的分割上适当倾斜。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有利于被抚养人生活、学习、成长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同时,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工作,牢固树立“教育、挽救、感化”意识,对未成年犯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强教育,从轻判处,让他们在法官的帮教下认罪,重拾信心,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该院还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学校作为普法教育的前沿阵地,通过选派刑事审判骨干到法制共建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邀请辖区内的中小学生举办模拟法庭和旁听法院未成年人庭审、法院开放日等方式,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了青少年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