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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邻居发生口角被殴打 儿子情急中持菜刀砍人获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11-24 16:40:42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同村邻居前后屋住着却历来不和,因琐事争吵继而大打出手。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邻里间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袁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袁某与被害人袁某某系同村前后邻居,但两家历来不和。2014年8月12日下午,被害人袁某某自自家房屋门前与袁某母亲因琐事发生争吵,并殴打了袁某母亲,继而被害人袁某某妻子及两个儿媳一并上来拉扯袁某母亲并动手殴打。袁某见状后,遂与被害人袁某某推扯,后袁某情急之下到家中拿出一把菜刀将被害人袁某某砍伤。经鉴定,被害人袁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经派出所民警调解,袁某赔偿了袁某某损失计人民币3万元,并得到了袁某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案发后,袁某明知他人已报案,仍在现场等待并如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袁某已赔偿被害人袁某某各项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且本案由民事纠纷引起,被害人袁某某动手打人在先,因此依法可以对袁某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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