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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牛专业户9年后主动投案 取保后不现身被网上追逃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11-05 11:27:0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9年前,一男子在年关将至,先后5次伙同他人盗窃农户家的牛共计20头。9年后,该男子主动投案被取保候审时,却因多次传讯不到案被网上追逃,并最终抓获。10月29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2001年农历11月初至2002年2月4日期间,被告人林某先后5次伙同黄某、袁某、钟某、李某、张某(上述人员均已判刑)流窜至分宜县杨桥镇、原苑坑乡、凤阳乡、操场乡、湖泽镇等乡镇的农户家中盗窃牛共计20头,除其中2头牛在运输过程中挣脱跑回农户家中外,其余18头均被运往湖南省株洲市销售,所得赃款扣除运费后,由被告人林某等人平分。经依法鉴定,被盗耕牛共价值人民币34900元。另查明,2001年11月25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被取保候审,后因多次传讯不到案,于同年12月24日被网上追逃。2014年6月28日,林某落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伙同他人盗窃耕牛,价值人民币349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林某虽主动投案,但却在取保候审后传讯不到案,并被网上追逃,故其行为不能以自首情节论处。案发后,林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