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因琐事引发争吵 丈夫踢伤妻子获刑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11-05 1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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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夫妻俩半夜因家庭琐事在卧室发生争吵,丈夫遂用脚踢伤妻子。11月4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四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袁某与被害人李某是夫妻关系。2013年2月18日凌晨1时许,袁某因家庭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在家中卧室发生争吵。袁某遂用脚踢伤李某右膝盖。经依法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4年7月16日,袁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因家庭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口角,继而对李某进行殴打,故意非法损害李某身体健康,并致李某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袁某主动投案,并而是供述其犯罪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