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民二庭走访南昌银行新余分行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毛建平、朱伟 发布时间:2014-11-03 0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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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市法院民二庭全体干警走访了南昌银行新余分行,并与该行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
该行反映,目前金融生态环境有所恶化,银企关系不和谐因素渐显。主要表现在:一、部分企业信用缺失,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贷前审查中隐瞒经营情况,贷款使用过程中对外隐名投资,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企业经营风险难以把控。二、担保品种单一。该行主要客户是中小企业,为加大对该类企业扶持力度,80%以上的贷款均为联保联贷,在法律形式上表现为保证,设立物上担保的很少。三、部分企业恶意违约。部分企业拒不支付利息;少数企业主出现债务危机后下落不明,联保小组成员为逃避担保责任事先转移财产,拒不配合银行,金融不良债权化解难度加大,诉讼时又无财产可供保全。如逃债成功,则保证人均效仿,司法亟需加强对此类逃债行为的惩戒。四、银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有待加强。一些从业人员对于个人提供保证,其配偶是否应承担责任不明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抵押,双方是否均要签字不清楚;还有部分从业人员上门催债时受到债主的不公正待遇,但不知道如何维权;有的内部谈话被债务人录音,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提交法院。针对上述问题,市法院民二庭法官,建议银行强化贷前审查,提升担保的有效性,强化对客户及金融从业人员的品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