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告村委 法官上门审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4-10-30 15: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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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听说村委会被人告到法院了,就在村委会大楼开庭,大伙都去看看吧!”10月29日,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花堆村委会的村民们奔走相告,他们就是要看看法院会不会偏袒村委会,这天上午,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在该村村委会大楼依法审理了村民口口相传的这件案子。
2004年3月该村村委会将该村一面积达33亩的鱼塘承包给罗某、彭某、李某经营,期限为20年,承保金额为11000元。原告系该村吟丰、花堆、茶子坡三个村民小组,他们诉称,村委会没有征得三个村小组的同意、未履行相关程序就把鱼塘承包出去,且内容严重显失公平,20年期限租金仅仅11000元,严重损害了全体村民利益。他们多次与村委会交涉不成,便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本案涉及广大村民利益,在村民中反响较大,便把庭审现场搬到了该村村委会大楼,庭审中,该村村支书也亲自出庭应诉,该村前任老支书也出庭作证。庭审后,该村村民表示,整个庭审过程公开公平,没有偏袒村委会,并希望法院多组织这样的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