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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司法为民 保障公平正义
——分宜县人民法院构建“阳光司法工程”纪实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10-22 10:14:28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近年来,分宜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努力强化审判管理,积极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阳光司法”工程,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打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基层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狠抓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只有将司法全过程暴露在阳光下,才能真正取信于民,树立司法权威。该院全面落实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化网上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行“阳光司法”工程。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到最终做出裁判文书,再到执行程序,每一个过程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与公开,让人民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心服口服接收裁判结果。尤其是自今年10月1日开始,该院实施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制度,通关开设专题法官讲堂,向干警详细讲解裁判文化上网操作流程,保证每一份裁判文书上网质量,保障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同时,该院自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积极开展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请群众进来监督,让各界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流程、法官管理制度、法院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众形象,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需求

  探索便民利民诉讼新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便民举措。充分发挥立案信访窗口的职能作用,构建诉讼服务中心,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诉来访群众,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诉讼群众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使立案信访窗口真正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畅通民意表达、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服务场所。同时不断破解司法难题。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破解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现实问题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紧紧抓住诉讼难问题,强化立案受理工作,开通立案、执行等“绿色通道”,积极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交制度,让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维权。

  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案结事好

  实现案结事了是人民法院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标准。为充分实现案结事好的工作目标,妥善化解基层矛盾,力争将纠纷止于基层,分宜法院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诉前参与调解、立案调解、庭前主动调解、庭后全力调解和执行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将调解范围从民事案件拓展到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在全县设立10个人民法庭驻乡镇调解室,调解员均由县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积极筹划,在每个行政村设立司法联络点,选任两名司法联络员,形成覆盖县、乡、村相互配合的三级调解网络,构建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真正将调解工作辐射到全县范围。带着对当事人的真挚感情,怀着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愿望,实现家庭矛盾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村、群众纠纷现场解的调解成效。

  强化审判管理,确保公正司法

  审判管理的强化,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回应群众期待的必然要求。分宜法院努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细化动态流程管理。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办法》,通过细化案件流程节点,强化案件信息录入,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名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和程序监督,所有案件均进入流程管理系统流转,重要程序、关键节点变更实行台账备案,把审判管理覆盖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确保当月所结案件当月报结,案件信息及操作时限及时锁定,确保月度、季度、年度均衡结案。二是严把庭审质量关。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对案件办理归档情况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进行研判和通报,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影响办案质量和效果的问题。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对全部案件的庭审过程实行100%全程录音录像,切实提升审判人员的庭审组织能力及书记员的庭审协作能力,切实规范仪态仪表、言行举止和庭审活动。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实行裁判文书全方位评查机制,裁判文书必须印前审核,以“零容忍”的态度实现“零差错”,做到“问题不错过,纠错不放过”,裁判文书无明显差错。强化重审、再审案件评查,重点案件评查等日常评查工作,增强评查内容的针对性、评查方式的科学性和评查工作的延伸性,注重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形成对审判质量的补强管理,同时以简报、月报的形式强化对评查结果的转化运用。

  延伸司法职能,彰显司法温暖

  该院将职能发挥与职能延伸相结合,做好驻村帮扶、干警联系群众、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认亲”等工作。该院与杨桥镇卷山村结成帮扶对子,院主要领导经常深入该村进行调研,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并指定专人驻村开展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同时明确制定26名党员干警与该村26名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实行“一对一”帮扶计划。今年以来,共为卷山村争取帮扶资金8万余元。同时,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委派三名青年法官出任县二小、县五中、县三中的法制副校长,积极参与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和校园涉法纠纷的处理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氛围。该院定期组织普法咨询活动,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企业普法咨询等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增强公民学法、守法、护法意识。积极开展行政协调工作,组织法官深入基层,实地调查群众的诉求状况,准确把握矛盾根源,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搭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连心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深入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三项制度,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首长(负责人)到庭应诉率达90%。针对行政机关涉诉行为中的瑕疵和不足,及时发放司法建议,切实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把脉治病”。

  牢抓队伍建设,夯实公正根基

  该院在狠抓业务学习、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坚持牢抓学习先进典型不放松,通过开设“先进典型学习课堂”,用焦裕禄、龚全珍、姜霜菊等一位位先进模范、一件件感人事迹和诸多优秀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品格,时刻鼓舞全院干警立足本职、服务群众的昂扬斗志,组织引导全院干警学好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牢记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教育全院干警在司法为民这一工作宗旨的指引下,用一次次公正的法律实践,让公正司法的阳关温暖每一个人的胸膛,争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忠实捍卫者。强化制度建设,牢筑制度管理防线。该院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严格的监督惩处机制。及时制定关于“四风”突出问题的专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禁公车私用等各项规定,明令禁止传统节假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要求全院干警牢记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将廉洁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更好地督促全体干警廉政司法。同时,该院积极构建特色法院文化建设,通过组建法官乐队、全院干警健身操、干警篮球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不断提升干警文化素养,增强全院干警凝聚力和归属感,从而进一步强化审判质效,保障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