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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到县区法院督办“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
作者:新余中院黄艳君 分宜法院 刘懿 简小强  发布时间:2014-10-15 16:54:31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0月14日至15日两天,新余中院执行局派出督导组对分宜县、渝水区两个基层法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进行督导,就专项活动案件清理以及数据统计报送等工作进行了督促和指导。

  根据上级法院有关通知文件要求以及本院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督导组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摸清底数,落实责任人,按期完成未入网案件的补录以及已入网案件的核录工作;二要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切实执结一批案件;三要按照要求做好金融债权案件、涉民生案件以及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的各项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督导组还要求要进一步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作用,将所有符合《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被执行人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布和曝光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和生活空间。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