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请进来 注重走出去——新余中院代表联络工作纪实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10-13 2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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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2013年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语言平实、数据真切,没有渲染,没有夸张,却在“两会”期间引起了新余市人大代表的极大兴趣和关注。今年2月,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公开示范法院”,再次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代表的关注。其中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也成为代表们最津津乐道的话题。
“法院今天的荣誉和成绩,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人大代表的支持,虚心接受人大监督是我们工作的重要保证和法院事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请进来,走出去”、“重沟通寻监督谋支持促发展”是我们人大联络坚持的两条主线。”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如是说。
请进来 走出去 让人大全面了解法院工作
监督的前提就是要对被监督对象有全面的了解。让人大代表与法院工作面对面,及时了解法院工作,看到法院的新变化、新发展,是更好地促进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改进法院工作的前提。为此,新余中院党组“换位思考”,变被动为主动,积极采取措施,多途径地为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
2014年6月6日上午,新余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特邀新余市3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合议庭人员庄重的仪表风纪、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规范的庭审能力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因案情复杂,案件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法院认真收集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处理意见。
这是新余中院邀请代表旁听案件的一个缩影。 该院每年都会不定期地选择典型案例和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庭审完毕后组织代表座谈或发放征求意见表,就庭审程序、庭审规范、审判人员履行法律职责的能力、水平和作风等内容,及时征求人大代表对庭审工作的意见。
去年以来,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或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庭审、视察法院共16次,走访人大代表261人次,召开座谈会19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1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
人大代表通过这种途径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和全面的了解,看到了该院司法公开建设、诉讼便民建设、队伍建设的新变化。在视察工作后召开的评议座谈会上,代表们各抒己见,对法院工作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新余中院在市委的领导下,着眼发展大局,立足法院实际,科学谋划工作,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服务大局更加有力,职能发挥更加充分,为民举措更加完善,法院管理更加科学,队伍建设更加扎实,为促进新余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请进来的同时,他们注意走出去。今年市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法院派出代表团旁听代表审议报告,倾听意见。代表们畅所欲言,对新余中院工作谏言献策。新余中院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
改进工作,代表建议是方向。回应代表建议既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的重要载体。该院要求,对代表建议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市人大满意,让代表们满意,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具体的方向和动力,真正在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上见实效。结合代表建议中关注的“民生问题”和司法公开,新余中院在今年上半年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加大法院官方网站更新力度,创办法院《手机报》并向代表们发送等形式让代表和公众了解法院的工作,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设阳光司法。
重监督 谋发展 人大法院实现良性互动
人大依法监督法院工作,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而是为了促进法院工作的开展,在监督与促进上实现良性互动。
当代表们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得知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涉党政机关案件、涉民事案件执行难的情况后,常委会会议对此进行了审议,及时出台了《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该决定从九个方面对执行工作给予了支持,对干预执行、暴力抗法拒绝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处,同时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要求全市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坚决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决定的重大执行事项,交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今年上半年,自全市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9件,执行到位标的款224.92万元,依法拘留恶意逃避抗拒执行被执行人5人,将涉嫌拒不执行裁判的2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公开曝光75人,列入征信黑名单3人,限制高消费75人,对17件涉民生案件的17名申请执行人给予司法救助42000元。
重联络 获支持 发展跨越原动力
新余中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使人大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反过来也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年来,法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尤其是自去年以来,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新余中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第一批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连年被评为“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荣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连续两届荣获“江西省文明单位”。
今年,新余中院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朝着“塑一流队伍 建一流法院”的宏伟目标,乘势而上,再创佳绩,努力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