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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法院强化执行工作见成效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黄艳君  发布时间:2014-10-13 16:52:35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自2012年至2014年6月30日,新余市两级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4936件,执结429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2088.1109万元。

  多方协调,优化执行工作环境。

  三年来,新余中院共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及有关领导汇报执行工作10余次。在新余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多次召开全市政法系统涉法涉诉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新余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在2012年底正式出台。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三年来,全市法院移送侦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48件,公安机关立案13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件14人,法院刑事判决10件14人,判处缓刑10件13人,判处有期徒刑2件1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执结案件8件。

  新余中院执行的刘某根、刘某连、刘某攀等诉刘某芝、朱某平、朱某勇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在移送新余市仙女湖区公安分局后,在该公安分局的大力协助下,2013年7月30日,被执行人朱某勇被抓获,随后其家属迫于压力,主动与本案申请执行人刘某连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朱某勇需支付赔偿款187519.07元,双方协商确定在2013年8月7日之前支付3万元,已经支付到位,剩余赔偿金额从2014年开始,每年支付1万,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5000元,付清为止。这件骨头案依靠公安协助联动执行,得到了妥善解决,申请人对执行法院和执行人员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

  向内挖潜,夯实执行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为民意识,更新执行工作理念。2013年以来,新余中院制定了《关于运用信息技术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的指导意见》,开设了执行微博,设立24小时语音查询电话等,丰富和完善了便民利民举措,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该院还高度重视涉及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等民生案件的执行,采取快立快执的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多岗位培养锻炼,加强执行队伍建设。2013年以来,该院实行法官挂庭办案制度,鼓励执行干警多岗位培养锻炼,鼓励执行干警到审判业务庭、审判业务庭干警到执行局挂庭办案,拓宽干警视野,提升综合素质。同时组织执行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开展走访调研,加强对社情民意的了解,增强群众感情,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执行流程管理。为对执行工作全程实行流程管理,抓好每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案件质量和超期限分析制度,将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纳入审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涉执信访案件为抓手,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监督检查,2013年初对全市2012年涉信访的32件执行案件进行检查通报,对基层法院3名存在违纪情况的执行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切实减少执行不作为或拖延行为发生。

  四是出台相关规定,加强中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力度。中院于2012年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规定》,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局统一管理,执行工作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及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通过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以及每个季度对执行工作进行通报,对超执限案件以及信访案件督办,中院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力度大大加强。

  开展各种专项执行活动,强化执行力度和效果。

  一是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积案清理执行专项活动。为了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2〕6号)以及中共新余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意见》(余政法发〔2012〕22号),2012年4月,中院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一次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两级法院共清理出25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并上报,最后又确定4件案件为重点案件。该批案件在2012年11月30日之前全部化解完毕。

  二是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两级法院自2013年12月下旬开始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出69件涉民生案件。截止到2014年6月20日,执行结案6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24.92万元。活动期间,依法对75人曝光并限制高消费,对2人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对5人采取拘留措施,将3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生活困难的17名申请人开展了执行救助,发放救助金32000元。

  三是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新余中院于2014年8月8日印发专项活动方案,部署在全市法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此次活动有七项工作任务。该院成立了以副院长丁绍华任组长、纪检组长谢斐文和执行局长陈日新任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8月19日,召开了有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参加的执行工作会议,再次传达了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中院院长熊春安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六点要求。按照活动要求,一方面全市两级法院对所有执行案件已经基本摸清底数,并纳入系统管理,同时对全部已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案件要逐一进行核实和纠错;另一方面全市两级正在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列入清理的执行案件进行执行。

  四是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该市两级法院的执行案件综合管理系统及查控系统基本建成,正在试运行,该系统将实现财产的实时查控和无逢对接,将极大减轻执行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