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导诉机制便民、利民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09-26 23: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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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积极回应新时代、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创新机制,通过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导诉机制便民、利民,让司法更加可亲、可信,更加方便群众。
设立导诉台,凸显便民服务理念。该院把新建的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按功能不同分为八大区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导诉区-导诉台,导诉台上摆放诉讼指南、民事诉讼风险提示手册等,供当事人学习诉讼常识,了解诉讼程序;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查阅案件流程。同时由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法官专门解答当事人和到法院立案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等问题。
强化诉讼指引,彰显司法为民宗旨。该院针对当事人不熟悉法院工作流程、举证期限等前来咨询、立案、信访、递交证据材料等,设立专职导诉员值班制度,导诉台由一名值班法官和值班业务庭长共同参与,导诉员根据不同群众的需要引导至相应职能部门,对于符合法院受理范围的纠纷,帮助指导填写立案材料,帮助修改诉状格式及完善诉状内容,代为复印必要的证据,提供诉状格式范本等方便当事人的服务,并耐心解答有关诉讼程序、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读本。
引入心理疏导,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该院针对当事人或代理人到法院立案时都带着纠结、愤懑、怨悔等复杂的思想情绪,在立案审查环节引入心理疏导和心理抚慰,由具备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注重方法技巧的法官通过倾听恳谈、答疑解惑、典型案例教育等方式进行的心理疏导和情绪平复工作,为之后的诉前调解和庭审调解打下基础,以提升案件的审判质效。目前该院立案庭已经有一名法官通过培训获得国家认可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并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心理疏导工作。
完善风险告知,突显为民着想情怀。该院为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提高对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利后果的预见能力,同时也为减少当事人选择诉讼时的期望与裁判后的差距所造成的矛盾,采取了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案件立案送达法律文书时便一同送达诉讼风险提示书,并配之专职导诉员对当事人在立案咨询时不理解之处给予释明讲解,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有合理预期,能够慎重地选择诉讼手段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