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贪玩丢爆竹 致人重伤眼失明
作者:分宜县法院 谢达文 肖力 发布时间:2014-09-18 09: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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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本是为了图开心而燃放的爆竹,却不曾想一场恶作剧竟导致一无辜受害者失明。9月11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这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被告人李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月30日,被告人李某与两个村民在分宜县凤阳乡的一条马路边玩塑料爆竹。当李某看到村民占某蹲在水田边的槽板上玩手机时,就想用爆竹吓唬他。于是被告人李某将点燃的爆竹丢向占某身旁的水田,占某及时看见后起身就跑,爆竹碰在了占某身上,接着又反弹到地面的石堆上后便爆炸了。由于爆竹威力巨大,加上爆竹外壳是塑料的,爆竹爆炸后塑料外壳的碎片扎入了站在石堆旁玩耍的占小某的右眼。事发后占小某的父母带其到多家医院求诊并动了手术,虽将爆竹的塑料外壳碎片取出,但终因伤势过重,占小某的右眼还是失明了。经过鉴定占小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后经调解,李某赔偿了被害人占小某11万人民币,并取得了其家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过失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案发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李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了谅解。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