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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反映当前立案工作存在四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蒋欢  发布时间:2014-09-16 23:18:35 打印 字号: | |
   当前市法院立案工作存在以下四大问题:一是立案工作任务繁重。市法院民商事立案和行政立案由一人办理,由于民商事案件数量较多,精力不足,可能导致立案不及时,由此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及时保护。二是行政案件立案较为专业,立案人员的专业知识难以满足该项立案工作的需要。三是立案、信访和诉讼服务三大功能区未分区。信访群众在立案窗口信访不仅无法及时有效处访,而且也挤占了立案人员的时间和精力,扰乱正常的立案秩序。四是立案人员缺乏学习、培训的交流机会。作为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学习,掌握国家的新政策、新法律法规,重视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学习交流,积累立案信访经验,但是目前立案信访人员的学习、培训交流机会并不多。

  对此,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增加人员配备。法院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安排上要注重“质”与“量”的提高,保证立案机构中的工作人员整体的高知识性、高能力性,以使得立案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合理立案的实现,同时还能够做好法律宣传及诉讼风险提示,确保当事人正确对待和运用法律赋予其的诉权。二是对大立案职能与格局进行拆分,扩建立案大厅,实行立案、信访和诉讼服务分区办公,在立案部门分社立案保全组、信访再审组和诉讼服务组分别服务立案、信访和诉讼服务三个窗口,以实现立案区的专业化办公,提升立案效率。三是对加强与各业务庭的沟通协调。立案窗口的业务涉及到各业务庭,因此,立案庭应与其他业务庭建立业务联系制度,加强互相间的沟通、交流,使立案法官及时了解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能让业务庭法官对立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针对行政诉讼立案较为专业的问题,建议实行立案部门与行政审判部门共同立案审查制度,以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和案由等,以提高行政案件立案的准确率和效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