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 以公开提公信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09-08 1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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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生命力所系,是人民矢志不移的使命、追求和担当。随着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法制观念的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论述和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要求。
推进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破解司法难题和瓶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政治文明和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司法公开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理解和认同司法,是遏制司法腐败的重要抓手,司法公开有利于倒逼法官自身素质的提升,包括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提升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水平,为司法公正奠定坚实的基础。
推进司法公开,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各领域的办事公开制度,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时代要求和大势所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司法公开是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关键,也是司法工作取信于民的关键。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是重要突破口。
推进司法公开,是新媒体时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日益关切,对司法工作也有了更多新要求和新期待。同时,伴随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使信息传播速度、扩散方式和受众数量以几何倍数迅速增加,资讯格局、话语模式和舆论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信息量和信息获得渠道的需求越来越多,归根结底是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期盼更高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度更高了。人民法院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新科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才能适应新媒体环境带来的新变,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推进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公开是自信的表现,是光明正大的表现。推进司法公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官能力、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司法不公、统一法律适用。通过公布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群众就能够看见法官付出的努力,就能够明白案件为什么这样判,司法过程就不再是当事人心目中的“暗箱操作”,司法公信力就会得到显著提升。尤其是将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既有利于强化广大法官的责任心,也可以产生倒逼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促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必须坚持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化、无缝隙公开,让司法公开无死角,公开不仅仅是立案、审判的公开,还包括结果的公开,执行的公开,贯穿于案件的全流程,公开不仅仅是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形式意义上的公开,还包括裁判文书说理充分、论证透彻,裁判理由公开等实质意义、内容意义上的公开。司法公开必须坚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司法公开也不完全是法院单面方的公开,还需形成反馈、交流等互动机制,即司法公开所暴露的问题,人民法院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论并对其作出恰当的回应,以形成司法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搭建对话平台,形成良性交流机制。否则公开就失去了意义,迷失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