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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强化五种意识 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09-10 17:48:59 打印 字号: | |
  市法院紧扣“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强化五种意识,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主体教育实践活动,立足于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将审判执行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该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积极主动地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先后出台《关于为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我市改革创新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的思想,为全面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妥善审理因光伏、钢铁行业不景气,企业资金链断裂等所引发的各类纠纷,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先后走访企业5次18家,召开座谈会4场;征求意见建议3条,开展调研5次。通过走访赛维、江锂、新钢等全市重点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了解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企业法律需求,解决企业在诉讼中遇到的困境,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强化诉讼调解意识,力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该院牢固树立和强化诉讼调解意识,将调解理念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诉讼全过程,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力促以调解方式结案,将调解作为作为民商事案件首选的结案方式,努力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做好诉调对接,发挥三调联动机制功能。如标的额逾1000万元的上海华通公司诉赛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司法公开意识,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该院立足于推进司法公开,保障群众对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打造阳光司法,让司法腐败无处可藏。该院通过创办《手机报》主动向辖区代表、委员公开审判、执行情况,通过在全省率先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和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将司法公开在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实现同步公开。坚决贯彻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主动自我加压,率先在全省实现除依法不宜公开的文书外,全部生效裁判文书均在案件审结生效后第一时间内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法院官网。

  强化民生保障意识,重视解决事关群众的难点重点等突出问题。紧紧把握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改进司法作风,为切实践履民生司法的理念,确保涉民生案件依法受理、快速执结,新余法院开辟了农民工工资优先受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得到优先、快速受偿。2014年1月7日上午,新余市涉法涉诉执行工作联席会在市法院召开,以大力化解执行难的司法顽症。自去年以来,新余两级法院共依法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切实用实际行动践履了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的民生司法理念。

  强化维护稳定意识,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推进“平安新余”建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量刑规范化改革,既通过“严”消除了不和谐因素,又通过“宽”增加了和谐因素,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

  今年上半年,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案件450件,审结279件,审结率62%,该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主体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了全市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